形式:函授 层次:高中起点专科 类别:文科类
一、培养目标
本专业培养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,基础扎实、知识面宽、能力强、素质高,具备金融、证券、保险等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,能在银行、证劵、投资、保险及其他经济管理部门和企业从事相关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。
二、培养要求
1、熟悉国家有关金融、证券管理方面的方针政策和法规,了解国际金融管理规范;
2、掌握金融与证券学科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,具有从事银行、证券、投资与保险等实际业务工作能力;
3、具备管理公司证券业务,为公司融资投资进行策划的基本能力。
三、主要课程
管理学原理、经济学原理、货币银行学、现代金融业务、商业银行经营与管理、国际结算、证券投资分析、公司金融学、股份经济学、信用合作社经营与管理、金融市场学、投资项目评估等。
四、最短学习年限和毕业最低学分
最短学习年限2.5年,毕业最低学分75分。
五、学时分配
本专业教学